大陆国台办昨(18)日在北京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协议,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在2012至2015年将提供总额人民币500亿元(约新台币2,354亿元)贷款,协助大陆台资企业发展、两岸产业合作及大陆企业来台投资。
据「中国台湾网」报导,国台办主任王毅与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昨天代表双方签署「促进两岸经济繁荣与企业共同发展合作协议」。报导称,这是双方继2005年签署「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」后,第2次合作。
今年6月17日,王毅在厦门出席海峡论坛时曾宣布八大惠台措施,其中一项是大陆的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建设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,将在未来3到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人民币6,000亿元(约新台币2.88兆元)的贷款额度。王毅昨天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协议,应是这项惠台措施的落实。
报导指出,国家开发银行所提供的贷款,主要将用于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创业投资,加强对台资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,扩大两岸新兴产业、科技产业、精致农业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项目合作,支持陆资企业赴台投资和两岸企业赴第三地共同投资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