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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办理
发布日期:2011-10-20 浏览次数:
194
公安部门所需材料: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。(团组领队附原件、其他人用复印件,每人一份);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;台方邀请函及
公安部门所需材料:国台办开具的“赴台批件”。(团组领队附原件、其他人用复印件,每人一份);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;台方邀请函及“入台证”影印件;本人身份证(备复印件)、户口本(备复印件)及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。
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,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。
非公职人员赴台,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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