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性平教育法修正案,乍看之下,台湾似乎有了全球最严的立法,同学间互亏太娘、玩阿鲁巴游戏,都可能触法、被退学。
但徒法不足以自行,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,不得体罚、不得霸凌,但三不五时仍可在媒体上看到被打得鼻青脸肿、送进医院的学生,YouTube上也总少不了各式校园霸凌的影片,更不必提有多少孩子在关系霸凌、网络霸凌等「软式」霸凌下默默哭泣。多少案件仍是未通报的「黑数」?
就像家暴法不能完全阻绝家庭暴力,更不可能促成家庭和谐一样。我们也不应期待性平教育法的修正通过,就能立刻形成友善的校园环境,它只能是防制性霸凌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当某个孩子硬是看同学不顺眼,受不了他的娘娘腔,只是记过、处罚,不可能化解这样的不满与愤恨。重要的还是教育,从教职员做起,学着了解世上的人原有不同的性倾向、性别认同,进一步再学会尊重彼此差异。
深入分析校园霸凌案件,可以看出,白目、肥胖、卫生习惯不佳、个性柔弱者,及女性特质明显的男生,是受凌的高危险群,即使转班、转校,也不一定能改变受凌状态。
熟悉辅导技巧的导师,会协助受害者改变卫生习惯、提升社交技巧与心理素质,并指派人缘较好的「小天使」协助受凌者,全班也可透过说故事、玩游戏、角色扮演来教孩子认识平等与尊重的本质。这才是治本,而不只是治标。
性别平等教育法的重心不该是「法」或「罚」,而是「教育」!




